乌鲁木齐财务代理:5大基本特征(1)主体资格的特殊性。代理行为的主体资格是特定的。在税务代理法律关系中,代理人之一必须是经批准的注册税务师和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税务代理业务。代理人必须是有纳税或扣缴义务的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2)具有法律约束力。税务代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委托代理或提供服务,而是承担法律责任的合同行为。税务代理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是通过代理协议建立的。委托人在从事税务代理活动时,必须站在客观公正的立场上行使代理权,并受税法及相关法律的约束。(3)内容的确定性。国家以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形式确定税务师的业务范围,税务师不得超出业务范围从事代理活动。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税务机关代理外,税务代理人不得代理税务机关应当行使的行政职权。(4)不转移税收法律责任。纳税人是民事行为,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改变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之间固有的法律责任。代理行为所产生的税收法律责任,无论是来自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还是来自代理人,都是直接归属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不能因代理关系的成立而转移到收付关系上,即转移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法律